卖房子 对方不要了 意向金5000 房子总价103万,合同约定违约金20万
2025-01-17 06: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房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出售给买受人,则卖方需要承担因未能将房屋出售而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例中,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买方应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即103万元减去已支付的意向金),同时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即20万元)。此外,由于卖方已经支付了意向金,买方还应退还该金额。综上所述,卖方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一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