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老公不和 有情夫 可情夫一直用我的吃我的还拍照发给我老公还到我老家乱说,最后还跑我租房里要 挟我不让玩出门,小女儿来看妈妈 他还不肯让我出去便动手打了我和18岁的女儿,我身体虚弱当场晕倒,我的眼睛也流血了,女儿为了护我头部眼睛被打了数拳,与脸颊都已红肿,造成轻伤 请问是否该报警,他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4-12-08 16:3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指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警方会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对被告人的指控。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代表您。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可能的法律选项。在法庭上,律师可以为您的权益辩护,保护您免受不当指控的影响。 请注意,任何涉及暴力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您或您的孩子遭受了任何形式的伤害,请立即采取行动。在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方面,您应该首先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