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他名下的房子,还有贷款全都谁继承,房子是婚前财产,我是女儿,我还我个弟弟,继母跟爷爷奶奶,会分给我一部分财产吗?如果没分给我,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2024-11-24 01:02在处理与遗产相关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对于房屋的继承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给他人,那么你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将按照法定顺序享有继承权。 关于你提到的继母和爷爷奶奶是否有权利继承这部分财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协议或约定,这些家庭成员可能无法直接继承这部分财产。 至于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个问题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程序和事实依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并了解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不受侵犯,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