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和男朋友交往三年,结婚日期已定,提前二十天告诉男方说不想跟他结婚了,现在赔罪,彩礼一分不少退还,三年过年过节算礼品钱,三年大概只为我花了一万左右,包括过年去他家给的压岁钱一并算了算都还给了他,但他不肯,说什么亲朋好友都请了,没有脸面,要赔20万,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09-19 02:57尊敬的客户, 首先,您的决定是明智和理性的。在您提出分手后,退还所有与婚前关系相关的财物是非常恰当的做法,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尊严。 至于要求赔偿20万元的问题,这可能是一个误解。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财产的分配通常是按照各自个人财产来处理的,并不存在所谓的“彩礼”或“陪嫁”的概念。因此,如果您已经将所有的婚前财产归还给对方,那么您不应该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退款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退款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但在此之前,最好先尝试和平解决。 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