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都是咱们阳泉人,我老婆今年44岁一直身体很好在前两年爱上练瑜伽,去年十二月底报名去湖北赤壁市学阿斯汤加瑜伽,学期半个月在学期间锻炼强度特别大,我老婆蹭向老师请假老师说你请了假捂了课就拿不了瑜伽证了。在一月份7-11号身体就经常感倒不始,没有想到在最后一天病倒在学校在湖北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经查是颈椎脱髓鞘病变,在哪边医院共花了七八万都是家里边借钱往过打钱看病后来实在借不下了没有办法只能回家,就有花了不倒一万元回倒阳泉阳煤总院住了一个月有花了两三万,医生说这病只得回家养所以出院回家,现在我老婆还是卧床大小便不能自理,花的我家是倾家荡产病也没有治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学校就没有什么赔偿吗?
2024-08-28 04:14关于您妻子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学校的教师存在过错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医疗费用和家庭经济状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评估。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分析可能存在的法律关系,并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同时,考虑到您已经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建议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获得适当的补偿或救济。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