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40万给了别人6万又给了6万是打的她给别人的账户上不承认了还有一部车把车给他给他了 把欠条给我了是复印件 你说我这样案子怎么办
2024-07-18 15:12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要点。首先,您欠款40万元的事实清楚,并且已经偿还了6万元和6万元,这是合法的债务清偿行为。 其次,关于还款方式的问题,您提供了对方给自己的账户作为还款凭证,这表明您确实将款项汇入了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外,您提供的复印件欠条也支持了这一事实。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对方进行沟通,以了解其对这笔钱的态度以及是否愿意接受您已还款的部分。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接收或否认借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起诉对方要求偿还剩余欠款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您已经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件,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