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刚满16岁,和别人生了孩子,对方给了3万元作为彩礼。两人现在发生矛盾过不下去,想分手。孩子现在3个月,我们想争取抚养权并且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024-06-29 01:16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16岁的女儿虽然未成年,但已经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的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彩礼问题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所有,除非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果你们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至于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都有义务对其承担抚养责任。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需要等因素来判定抚养费的数额。 建议你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你们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