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去年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叛离,今年我又起诉至法院。目前我们争议的是房子和一个男孩的抚养权问题。房子价值20多万元,属于农村的自建房,是我们结婚后自己建的,对方律师说这个房子是我婆婆的,但是我们结婚20多年了,房子也是我们婚后自己拿钱建的,相关单据没有了,对方也没有证据;最小的儿子今年11周岁,我要争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有外遇相关证据我没有,法院前两天通知我们自己先协商,我们在阜阳利辛县。
2024-06-29 00:48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和子女抚养权是两个常见的争议焦点。首先,关于房产问题,虽然您没有保留相关单据,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包括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邻居的陈述等间接证据,证明房子是您们婚后共同建造的。此外,如果对方律师声称房子属于您婆婆,他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由于您的儿子已经11周岁,法院可能会征求他的意见。您可以准备一些证据来证明您有能力并愿意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 最后,法院通知您们先自行协商是希望双方能够在不经过诉讼的情况下解决争议,这通常是一个积极的步骤。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要求,并尝试与对方达成共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做出判决。建议您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