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离婚会不会分到房产,我跟我老公结婚6年了,有一子,但是沟通很少,性生活很少,他本身有男科问题。我现在很不喜欢他,他对我很少关心,而且经来我被他折磨的神经衰弱,抑郁症了。这是目前的情况。他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这块,早在2012年按人头签拆迁合同,赔2套3室2厅1套2室1厅的房子。我2011年4月结婚,速闪婚现在房子已被卖了一套3室,获得36万装修了一套3室房子家具电器,余10万现金存在银行和两套房子(一三室一两室)。现在属于婚后财产吗,我可以分到一套2室房子吗
2024-08-23 23:0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您的丈夫结婚后,所购买的房屋被视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您提到的拆迁补偿款,由于该款项是通过政府对拆迁户的安置而获得的,并且是在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为“按人头”的赔偿金额,所以这些款项通常被认为是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部分拆迁补偿款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您当前遇到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可能采取的措施。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寻求调解或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