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登记结婚前一个月买了房子,房款是我们共同经营小生意一起买的,但他没有证明,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贷款也是写有我名字的卡还的,我们现在领证4年,贷款已在我们领证一年半的时候还清了,如果要离婚,房子他有权分割吗,谢谢
2024-10-31 11:01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您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您与配偶结婚后的一年内,您可以提出申请将该房产变更至您的配偶名下,以实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双方同意、产权归属明确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