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六年前曾与一女子发生一次关系,当时他属于有夫之妇,我也属有妇之夫。我不知道除了她丈夫之外还和其他男人,后来二月左右就和她老公离婚了,和另一个男人同居未办理结婚证。去年他说她生的那孩子很象我,今年七月份我们做了亲子鉴定,孩子确实是我的,她要求我支付孩子过去五年的全部开支,请问一下这要求有法律依据鸣?
23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并且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 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您曾经和一名女性发生了性行为,但不知道她是否还有其他男性伴侣。 由于当时的情况,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因此存在怀孕的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是通过非婚性行为而产生的,那么孩子的父亲应当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您可以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以确定孩子的亲生父母身份。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