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和老公多年前已离婚,但前几天接到法院传票,说我丈夫在我们婚姻存续的几个月里向别人借了钱,要我共同承一债务,他借钱的所有过程和用途我一点不知,请问律师,这属于共同债务,我要承担吗
23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借款,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家庭利益,那么该债务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您对借款的具体情况不清楚或者存在疑虑,建议您及时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借款的具体细节和用途。 同时,您作为配偶之一,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分担还需要根据借款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强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