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的问题是,同村的人家早多年前,按国家法律,按人口分田了,种田一二年后父母亲身体不好,前后去世了,儿,儿媳妞有工作,无心种地。我家田少,因他们家的田沒有人种,口头回了,由队长指导,把田由我家种田,包括交工量由我家交,后来国家补贴钱由我家拿,有银行卡,现在由于地方征用,我们家很多地方征用拆了,田也被征用了,可能这种原因,他们家的儿,媳,回来了,讲田是他们家的。这是怎么办?
2024-09-28 17:18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流转和集体产权的问题,需要详细的分析和理解。 首先,关于你提到的土地流转和集体产权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果你的家人自愿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使用,并且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那么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原所有人不再享有对该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合同或协议存在争议,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次,关于你提到的国家补贴和银行账户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这部分款项属于你的家庭所有,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其所有权。同时,你也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依据。 最后,关于地方征用的问题,你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你认为地方征用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在处理此问题前,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