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私人3000块钱给我1500 到期还3000 条子上没写利息和逾期费 这个算高利贷吗
2024-12-08 10:08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在本案中,双方未明确约定期限,则视为借款人有随时还款的权利。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果对方不同意或拒绝支付利息,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请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