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学籍威胁我们不能转学,是要是转学就把你学籍拉黑,或者去告对方那个学校
16天前在教育机构中,学生有权自由选择学习环境。如果学校试图通过限制或威胁手段阻止学生转学,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47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意味着学校无权对学生进行强制性劝说或威胁使其留在特定的学校或机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包括不让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学校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其政策的具体规定,并寻求合法的途径解决您的诉求。同时,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学校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