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下午16点48分时幼儿园两名儿童被自家雇佣的车师傅接出幼儿园门口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上,因小孩是先出幼儿园大门口的,而车师傅是后面才出来的,所以当时车师傅问是不是撞人的那辆车把人撞的他说不是他撞的,后面我自己去幼儿园门口有监控摄像头我调出来看就是他撞到的,我当时就报案了。快一个星期了交警说查不出这车主车牌号码,我马上上了微博之后第二大清早的交警大队打电话说查到了。我想分明是他们把这案子压下来了。想让我们不了了之便作罢!之后作出责任事故认定书是雇佣师傅和他同等责任,而且当时自己家另一孩子脚有点严重站起来又摔地上爬起来又摔地上再起来又摔地上,那撞人逃逸的直接开车走人了。
2025-10-18 10:55很抱歉听到您遇到这样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并获得关于如何处理这个案件的专业建议。 检查是否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可能有助于您追究雇主的责任。 与警方沟通,询问是否有任何调查进度,以及何时可以开始进行民事诉讼。 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个人利益,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