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财产分割问题,婚后房屋,但婚姻存续和分居期间,房贷几乎都有女方承担,现如今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平均分割房屋共同财产,女方可还有其它方法让男方弥补期间还贷损失

2019-07-21 14:4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解释还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19-07-21 14:47: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310今日律师解答 47385

相关推荐
合同上没有写不准养宠物 但是入住之前他用微信给我发过来我没看到 他有截图 现在不退押金 1回答
咨询一下律师,我家旁边有一个大的超市。他有宾馆,有饭店,还有KTV。不知道怎么的,他楼上好大的雨水从我们这边下来,我们楼上是铁棚的,好像倾盆大雨一样,响声好大。我不知道怎么和商家还是和房东联系,不知怎么说。 1回答
您好,卖冰毒判了十五年,上述还有可能吗 1回答
法律上没有人证相关的法律推理算证据吗 1回答
开麻将馆被治安拘留能改判刑事拘留吗 1回答
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从银行卡转走1800块钱判多长时间,钱还可以追回吗, 1回答
父母告儿子不赡养父母 但父母离世 法院会继续传唤儿子吗 1回答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1回答
诉讼保全的货物,法院解封时,收取存放费用吗 1回答
公司注销后承担债务的股东恶意转移财产 1回答
违法拍照指什么都拍什么 1回答
你好,请问一下如果要办理离婚,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要怎么处理 1回答
你好,我不想离婚。没有做关于离婚的事,别人起诉,我会赢吗 1回答
没有合同口头协议建筑分包,最后又不按口头协议给钱还瞎扣,工资发不下去工人应 1回答
离婚时房子分给女方的但没过户,离婚后男方欠高额信用卡,法院会扣押房子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