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问您的问题是关于老人走后财产分割情况。 我老公不是我现在的婆婆亲生的,我婆婆还有一个女儿,也就是说两个孩子是一个爸爸两个妈,我婆婆家要拆迁,分两套房子。我婆婆最近老是跟我说,一套给我和老公结婚,一套给他女儿,我的理解是谁家的儿子结婚都得买房,她给我们那套是结婚的,又不是说他们走后给我们的财产,要是说平分的话,是不是应该跟老公的妹妹平分另一套呢?请问律师您怎么看?
2024-10-09 15:4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的丈夫并非您现在的婆婆亲生儿子,那么这套房产属于您与丈夫的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分割。 至于是否需要将其中一套房作为婚房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你们之间的协议。通常情况下,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或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财产分割的细节,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例如具体的房屋面积、价值等,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在处理涉及家庭事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利益和情感需求,并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