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在捷信公司办理了6000千块钱现金贷款,分24期还完,还了5个月后想一次性付清,被捷信公司告知剩余款项还要还9千多元,之后我就没有还款,逾期了大概一个多月,今天收到一封债务提醒函,要求我一次性付清7700多元。我之前已经还了将近3000块,请问捷信这样合法吗?
2025-06-15 23:03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有权提前偿还贷款,并且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如果您已全额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那么剩余未偿还的金额应当视为您的违约金,而非借款本金。因此,您有权要求捷信退还剩余未偿还的金额。 请注意,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还款,可以向债权人申请延期或分期还款。如果捷信公司不接受您的合理请求,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同时,建议您尽快与捷信公司沟通,协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