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2年和我妹妹合伙买了一套农村住房、全价18万,国家文件规定国家补贴买房住房的人15000元,登记是我的名字,现在还没有接房,随时可以接房、当时的口头约定:我是会要房的,至于妹妹可要不可要,妹妹不要我就不计利息补贴她9万,现在妹妹提出不要房子,我已经补贴她9万了,房子属于我的,但是她现在要我把补贴的15000元分一半7500元跟她,她这个要求合理吗?
2025-12-10 13:3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有权获得国家给予的购房补贴。如果您的妹妹不同意接受这笔补贴,并且认为该补贴应由您与她共同享有,则她的要求可能不合理。不过,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寻求第三方调解来解决争端。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