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结婚,小孩5岁,2017年分居闹离婚2018年女方老家拆迁,分套经济适用房户主是女方妈妈,全付30万,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2018年女方提出离婚,这套经济适用房是共同财产吗,,,是不是男方可以份一半房子或是钱,,,,,发信息给我
2025-07-26 11:5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您们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该经济适用房,并且产权证上也记载了您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分割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你们二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协议约定。 另外,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