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农历11月19号结婚,到现在近4年,在婚后顾威(丈夫)没有竞到丈夫的责任,1:在我怀孕期间到孩子一周岁没给过我生活费,两个孩子从生到现在都是我在负责,2:结婚给的彩礼是4万有二万用于顾威,3:顾威至今钱财从未给我保管,只是每月给我一千,最多给过1年的时间,4:借我娘家1万5千元至今未还,请问我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
2025-02-19 17: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顾威之间存在财产纠纷和经济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考虑离婚事宜,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以及任何其他文件,以确保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清晰的界定。 分析双方之间的财产状况,并评估是否需要分割共同财产。这可能包括房产、汽车、存款以及其他资产。 考虑是否有必要聘请一位家庭法专家来帮助分析双方的财务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意见。 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律师来协助处理离婚事宜。律师可以帮助您制定一份详细的离婚协议草案,并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最后,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程序解决这些争端。如果您决定这样做,最好提前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有关程序细节和费用的信息。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