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妈妈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写的我的名字,一直没有回老家办房产证.后来我离婚了,并未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现在我要办房产证需要前夫去签放弃说明吗
2025-05-06 02:27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就房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离婚后,该房产应当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如果您想将该房产作为自己的财产进行登记和转让,您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转移手续。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等。 至于前夫是否需要签署放弃声明,这取决于您与他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他无需签署任何文件。然而,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与前夫沟通并取得共识。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地产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