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我也在住,然后租给一个女孩当时押金收据,租房合同没有签,欠了一年多房费差不多7000,也没有写欠条。还有社区登记房屋信息我就说的一个人住,租客我就说的是我表妹没跟他们说我房子租出去了。结果她搬走了不给房租只有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什么证据都没有。她有一次在社区办暂住证当时是我拿的房产证证明写的是我跟她表妹关系。那像这种情况钱可以要回来吗。打电话不接就算见到本人就是说给了怎么办,我也没有欠条收据的。这个有要回来可能性吗
2024-10-02 00:59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房东是否已经起诉或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来追讨租金和费用。如果尚未起诉,您可以尝试与房东直接沟通,要求支付剩余的租金和费用,并提供相关凭证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您仍然无法解决纠纷,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策略,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您还可以尝试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资源和支持,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的通信都是正式和专业的,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等,以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