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桂林市荔浦县青山镇宏门小学旁一处旧木材交易市场实属无证照经营逃避国家相关税收,旧木材堆积在国道旁也是学校旁边,电线下,没有任何消防等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并非法雇佣工人。我该如何举报?他所涉及哪些违规条例?
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因此,您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电话,举报该违法行为。此外,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要求其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行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