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四个月,他就走了,走了六个月23天他又回来了,他是云南昆明的,之前他就叫我去离婚,我没去现在他回来,我有了女朋友他知道了,彩礼钱我转了他八万四,一共十万六千,我上诉能离吗?是不是彩礼钱我还要给他?
2025-03-14 06:0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在您和现任女友交往期间提出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彩礼是您的个人财产,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可以考虑不退还。 至于是否能离婚,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庭上,您将有机会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并反驳对方的观点。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彩礼是传统习俗中的一种礼物形式,其性质与一般财物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保判决结果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