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的相关问题,我是2016年9月12号签订的第三方派遣制劳动合同,为期1年,试用期需要3个月,然后现在算我2017年1月1号开始正式转正,由于我是2016年3月领的结婚证,现在不允许我请婚假,他们告知我第一需要入职满一年才可以休婚假,第二,他们说我领结婚证时没在公司入职,是不可以申请婚假的,我想咨询一下,他们这样合法吗? 还有就是我现在怀孕了,他们有没有权利不让我转正或者辞退我?以及我可不可以享受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等等?假如他们以我入职不到一年为由,不让我享受以上假期,他们是不是违法的?我是不是可以去劳动仲裁?请您短信回复 谢谢!
2016-12-23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