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姨2007年结婚,当时领了结婚证,但是在2010年离婚时候发现,男人在民政局找熟人假登记结婚,就是离婚的时候,男人是未婚记录。两人协议离婚,我小姨没有分得家产什么的,孩子给男方扶养,但是男方把孩子户口上到别人家户口本上,并且把孩子扔给七八十岁老人带,我小姨每次看孩子都很心痛,就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扶养。目前一直是我小姨扶养孩子,男方从不来看小孩并且不给抚养费。还很害怕我小姨把孩子送回去。我想咨询的是1.这男的弄个假结婚证违法吗?2.这男的不给抚养费可以告他吗?3.这男的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告到他丢工作什么的吗?
2021-07-2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