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替别人担保贷款10万元,担保期限1年,贷款人2013年还完本金,利息未还,至今欠款40余万。逾期4年期间我未接到银行任何催收电话,银行方也未递交诉讼起诉贷款人。直到2016年我才知道我征信有不良记录了,然后多次与银行协商未果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借款的性质和金额,需要确认是否属于合法有效的借贷行为,并且是否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来明确还款责任。 其次,关于逾期后的催收情况,如果您没有收到过任何催收通知,那么可能是因为银行方面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催收,或者是因为您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导致无法送达催收函。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征信记录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您在借款过程中没有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导致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机构,进而影响到您的信用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相关金融机构了解详情并寻求解决办法。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同时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