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块地,然后约定了在4月21日完成50亩地并按照我的要求交付场地使用,现在到了25号,乙方只弄好了36亩地并称会继续挖场地直到50亩,但是我已经定了虾苗跟其他物品,都是50亩,时间上已经来不及投放虾苗并没有按时按量的完成,合同上也写明了所有时间,合同不是我签署的是另外一个股东,但是我是养殖场的最大股东,现在另外一个股东因为跟乙方关系很好不愿意出来告乙方并让我认亏算了,违约金合同上写明了30万,乙方以已经投入资金建设场地为由拒绝退还签署合同时交付的10万元押金并拒绝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5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合同是通过他人签署的,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审查和解释合同条款,并了解您是否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约定采取行动。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合同,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退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此外,您还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 请注意,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红线。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