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户口上写着我是孤儿但有监护人,可是我现在亲生母亲嫁去澳门了,我妈父母和他哥想把他哥的儿子户口弄去我妈那边,法律上我和我妈是没关系的,但是我妈和他现在老公打算去律师所立遗嘱把房子财产都给我,可是如果户口没有我,以后有什么意外,我表弟要和我抢房子,我妈这边立的遗嘱有效吗?法律会承认我这个继承人吗?
2025-06-02 07:37根据法律规定,您在出生时被认定为孤儿,并且有监护人。您的监护人有权决定您的户口所在地。然而,如果您与您的亲生母亲的关系不正常或存在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您提到的遗嘱问题,如果有遗嘱并由合法授权的人执行,那么遗嘱的有效性将取决于该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处理房产等重要资产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至于表弟可能想要争夺房产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房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异议或诉讼请求,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总之,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