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老板说要给我投资创业,于是我在他的公司里运营了一个部门,前期工资是他发的,由于各种原因我经营不下去了,要辞职,他说要我把拖欠的工资补上,包括:租用办公场地,宽带,员工薪资,保险等,请问这些需要我承担吗?另外我自己的工资只发了三个月,其他由于经营问题我的一直没发,我的,包括员工都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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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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