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生前有块宅基地(没有地表房屋),问其四个儿子谁想盖房,其他三个儿子均表示无经济能力盖,其三儿子表示有能力盖,老父亲立下字据说明了上述情况,同意把宅基地给老三盖房,并签字加盖手印,此宅基地由三儿子盖了房屋,并一直居住,但房产证未过户,还是老父亲的名字。现该房屋已拆迁补偿。在村委人员见证下,又让老母亲补充了一份上述情况的说明字据,此说明有村委人员签字及村公章,并录下过程视频。现老母亲也去世,其余三个儿子主张平分上述房产,并准备上述,请问律师,我方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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