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青岛整形医院做的鼻综合手术,去的时候给他看的医院招牌鼻子,但当时我不知道是招牌,他是按照片给我做的鼻子,做完之后出院我才发现是招牌鼻综合,而招牌是用的进口假体,我做的价格是招牌价格,给我用的却是国产,在医院时医务人员却没有说是招牌,盖无介绍,请问这算不算是欺诈消费者
6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宣传误导。如果医院在进行广告或者宣传时,没有明确说明所使用的假体品牌为进口,而是声称使用的是“进口”假体,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如果您认为医院存在夸大其词的行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合同条款。如果有签订过服务协议或合同,并且其中明确规定了假体的品牌和来源,那么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来维权。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服务质量和费用有详细的规定。 违约责任。如果医院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比如提供与实际不符的服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责任范围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赔偿请求。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应基于您的损失大小、损害程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因素来决定。 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录音录像等,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诉讼。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