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办离婚,男方想让法院判,房子是婆婆的名字,孩子四岁,婚后买的车,开了个小童装店,现要出兑,兑费怎么处理,欠债20000,车贷18000未还,法院会怎么判,男方要求净身出货,不让看孩子,男方是过错方,但是没有物证
2024-07-21 02:20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关于房屋和车辆的处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婆婆名下,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一方为另一方购买,否则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车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同样也可能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四岁,并且由女方抚养更为适宜,则可能判决女方作为主要监护人。此外,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和成长环境等因素。 至于债务问题,如果涉及的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债权人对个人债务进行追偿。如果涉及到的是共同债务,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公平分配债务,以确保家庭成员之间利益的平衡。 最后,关于男方的要求“净身出户”,这可能意味着他不愿意承担任何与离婚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育费、赡养费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双方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合法权益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