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前女朋友和我分手后,她在2015年年底结婚了,2016年年底的时候她告诉我说孩子不是他老公的,当时听了我很震惊,觉得此事重大,于是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经过和家里人商量后,父母给出的意见是如果孩子是我的,我们俩能过到一块,他们愿意接受,我就向她表明了态度,我和我家里人愿意接受,她给我说现在太冷(当时是2016年年底),孩子还小,等过完春节她就和她老公办离婚手续,我就同意了。等过完春节后,我多次联系她,她总是推脱,最后电话都不接了,我联系不到她,也就放弃了。到2017年12月份,她又找我,给我提了两个要求,1.要和我一起抚养孩子2.每月给她3000元生活费,打官司会赢吗?
2017-12-18 00:16首先,需要鉴定孩子是否是属于您所有。其次,需要对方离婚之后你们才可以共同生活。再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后,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月工资的百分2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