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个家庭矛盾原因,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时她带一6岁儿子,婚后我们又生了一个儿子,我们在一起生活了3年。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我还用不用付她大儿子抚养费?结婚前给她的彩礼物品还能不能要回来?管她大儿子三年的花销会不会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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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是不能要回来的,不需要给不是血缘关系的孩子的抚养费,花销也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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