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为春节前和别人打架的事情 被我们县公安局看守所 抓了,到现在还没放出来 。我儿子年龄很小 虚岁只有20岁 ,他也是被同学邀请去打架 本来他从来没有打过架 而且对方也没造成伤害 想问一下我儿子会判多大的罪行
2020-11-13 11:1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