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订婚,已同居,男方不原意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2万元,手机,金项连,酒席钱,女娃上班离男娃有40里路,男娃每一周都去,去后就是和女娃吃饭花了点钱,男方他妈说花了2万元,订婚时间只有5个多月。问一下女方是不是要退男方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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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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