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和前妻离婚后,房子名字是前妻和他两人的,离婚时有协议约定房子归男友一人,前妻放弃房屋所有权,至今由于房贷未还清所以无法去掉他前妻的名字,有离婚协议但是房子还是他和前妻两人的名字,现在我们结婚了,想在房子上面加我名,房贷未还清又无法加我名,现在我们想写个协议,约定老公这套房子属于我们两人共同所有,这个协议有效吗?这个协议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他前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处理房屋所有权呢?
2025-10-12 11:41您的问题涉及到婚姻关系和房产权益的分割。关于您提到的协议,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可以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该协议已经成立,也并不能直接导致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从法律角度看,除非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同意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并且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房产仍然属于原产权人(即前妻)所有。因此,在没有得到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分房产。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详细讨论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尽可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争执。 如果协议涉及房产等大额资产的交易,应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任何变动均需得到对方的同意,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权利的变更。 最终,重要的是要尊重法律和对方的权利,尽可能地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