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房子的时候跟卖家交了五千块钱定金,也签合同了,合同上写着哪,卖方交房之前结清一切费用,但是过户时候他欠一个维修基金没交,然后他就反悔了,说我们有猫腻,不卖给我们了,请问这种事情我可不可以起诉他们?胜率有多大?
2024-10-04 17:4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和完成了其他必要的手续,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卖方应按时交付房屋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业费等。如果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或未能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卖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合同中的明确规定、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此外,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困难的情况,因为被告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履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