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9份我爸开农业拖拉机和一辆摩托相撞!(男59岁)我们是主要责任!我们开车把对方送到医院交了一千元押金!他家人去了我们才离开!第二天我们买这东西又送去了两千元!结果对方报警说我们肇事逃逸!交警了解了情况之后!我们双方也就没在联系!等对方出院后!我们曾找中间人和交警队多次协商未果!前几天对方在法院立了案!法院也给我们下达了传票!我想知道我们收到传票后应该做些什么!是不是需要什么手续或者是这个书面的东西!而且我们前后给他的共三千元也没有叫对方写收据什么的!他要是不承认我们还能要回来吗!谢谢
2021-08-0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