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板恶劣欠薪,将老板告上法庭。已向法院交纳了10元诉讼受理费,法院受理了。在开庭审理后一天老板将11万多欠款已通过转账形式转到了我银行卡卡。原告第一时间吿知法院,还有2万多老板未给。法院让我撤诉,请问撤诉后还需付诉讼费吗
2026-02-18 08:2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那么原告应当撤回起诉,并不需要再支付诉讼费用。但是,在撤回起诉之前,原告仍然需要支付因诉讼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打印和邮寄文件的费用等。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律师商讨,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支付诉讼费用,并了解如何处理剩余未偿还的款项。同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尽可能争取更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