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交警一直在说我父亲是穿马路可能责任是同等,不协调到时私人拿出的赔偿一分没有,但拿到责任认定书是事实是双方同向行驶。交警对责任认定误导我们,所以事情虽然过了,心里不服,感觉不公平
2018-01-09 17:5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