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陌生人在网上有一笔交易,她把她在微博中奖的礼物寄给我,我把我的礼物寄给她,属于互换商品的那种行为,我就是有些利益熏心了,我没有给她寄任何东西,但是我却告诉她我给她寄了,她爷相信了,今天我告诉她,快递弄丢了,,然后她就说“我给你了我的礼品,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要人肉你,等着吧,除非给我一百元”,我呢,我就说“确实不见了,这样,我把你寄我的礼物我退给你可以吧”,但是她就要一百元,我确实没有100元啊,我这样算违法吗
2025-02-09 13:23您的情况涉及到了诈骗和虚假陈述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您可能构成诈骗罪。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欺诈行为。如果您的行为是出于恶意欺骗他人,那么这将违反诚实守信的原则,也可能构成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向他们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此外,对于任何可能存在的不当得利行为,也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进一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