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在晋城看了一辆车,在销售员保证订金可退的情况下交订金3000元,活动卡100元。当天下午返回去退说当天不能退,18日搞完活动19日20日两天退。19日下午去店里,经理说20日晚上让销售员给答复,结果我给人打电话人说订单上面没写可退两个字,只能有人买车的话把钱兑给我,但是需要时间。后来多次联系,一直推诿到现在还是没有退,打维权电话,经工商人员交涉后人家态度很强硬,说让随便告,一分也不会退。我该怎么办?
10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您在购买车辆时遭遇了欺诈,您可以向商家要求双倍返还购车款,并承担因诉讼所花费的必要合理费用。 其次,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条件,即原告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那么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发票、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避免激化矛盾。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行业协会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