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已工作十年,现在公司说需调岗,但又不保证原岗位薪酬待遇,对于公司这种调岗降薪的行为本人认为就是变相裁员,逼迫员工自动辞职,这种情况下本人拒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然公司领导多次谈话威胁,说如果不服从安排就将本人原有岗位管理编制调整为业务编制,并已直接调入新员工,在无交接的情况下接替了本人的原岗位工作,并无故扣发本人月度绩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做为一位普通劳动者将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劳动者权益!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接下来如何应对公司的强硬行为?
2017-12-01 14:40降薪调岗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