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银员给顾客销账 商品价值1200元左右 超市最后让收银员和顾客赔9500元 这是敲诈吗
24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超市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即销售的商品与实际不符,且该商品的价值超过了消费者的购买价格,那么超市需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即使超市最终要求收银员和顾客共同承担9500元的赔偿责任,这也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尽量避免。 综上所述,如果超市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并且要求收银员和顾客共同承担9500元的赔偿责任,这可能构成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具体取决于超市的具体行为性质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同时,消费者也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