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遇到一个问题请问一下!我去年零首付买了一个手机,是1099元。还是送我话费的,就送我1099的话费。现在话费没有给我送。我也分期付了三个月的钱了342元。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我每个月114分为18个月呢?不是1099的手机怎么要我给1592了呢?应该是:757元才对啊?
2021-06-24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