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结婚,2010年从村委承包土地6亩,每年租金19200元,建厂房5000平方,在村委贷款150万,2017年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9月份借了个人借款160万,并在承包合同下方经村委同意加了一条过户给欠款人,欠款人把村委那150万还上了,现在欠款人住在我们家天天闹说厂房都是他的,我想问这是我们婚后财产。在我不知情没签字的情况下合同生效吗
2025-04-24 14:21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于2009年结婚,并于2010年开始在村委承包土地并获得租金收入。随后,你们修建了厂房,并向村委贷款用于厂房建设。此外,您提到您的丈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2017年借用了个人借款160万元。 关于厂房的所有权问题,由于您未在合同中签字且未经您的同意,因此该合同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该厂房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建造的,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欠款人是否有权居住在你们家中并声称厂房属于他,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欠款人在借款时有明确表示将使用借款资金来购买房产或其他资产,那么他们可能有权要求使用这些财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方式。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或声明,欠款人无权直接使用你们的财产。 总之,建议您与欠款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请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确保任何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